教育部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的处理办法是什么?
日期:2018-06-26 | 点击量:
答:教育部规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为“通过”的新建本科学校,五年后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。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。合格评估结论为“暂缓通过”的学校整改期为两年,“不通过”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。在整改期间,对结论为“暂缓通过”和“不通过”的学校,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、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。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。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,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,仍未通过的学校,将认定为教学质量低下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。